堡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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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四段16號(劍潭文化活動中心
教學大樓三樓334教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99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9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99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99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有關99年度盈餘分配內容至遲於股東會40日前另行公告
(二)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00年4月23日適逢星期
例假日,務請於100年4月22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
續(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掛號郵寄者以100年4月23日(最後
過戶日)郵戳為憑。
(三)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
(1)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1%以上股份者。
(2)提案內容:以一項為限,且不得超過300字(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
(3)受理期間:100年4月16日起至100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
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0年4月26日下午4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以掛號函件寄送,
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4)受理處所:堡達實業(股)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29號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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