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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普高:太普高(3284)100年上半年度不含提列CB評價損失之稅前淨利為2866萬元、稅前EPS0.54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0/08/26

2.公司名稱: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太普高(3284)100年上半年度營業收入585,243仟元、營業毛利90,687仟元、

稅前淨利21,447仟元、稅後淨利15,124仟元。若不考慮提列之CB評價損失7,208仟元,

稅前淨利為28,655仟元、稅後淨利為22,332仟元,每股稅前盈餘0.54元(稅後0.42元)。

6.因應措施:財務報表相關數據及內容將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請自行參閱。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太普高(3284)於99.06.18日發行可轉換公司債(CB)170,000仟元,依34號公報規定進行

公平價值評價,100年上半年度計提列CB評價損失7,208仟元,影響EPS約0.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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