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紙: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9
2.增資資金來源:99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股東股利新台幣231,460,500元。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3,146,050股
4.每股面額:NT$10元。
5.發行總金額:231,460,5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6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合併共同認
購或歸併一人認購(每一參與合併之股東併湊計算至角為止,分以下無條件捨去),自
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辦理併湊,其拼湊不足部分,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
止;前項若有剩餘之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更新設備。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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