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成工業: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 100/03/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蔡乃峰執行總經理、詹陸銘總管理部總經理、郭泰佑第一事業群總經理、
盧金柱第二事業群總經理、龔松煙第三事業群總經理及江清波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解除該經理人競業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龔松煙第三事業群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A:揚州寶億製鞋有限公司董事
B:沛縣寶億製鞋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A:揚州寶億製鞋有限公司:江蘇省揚州市揚州經濟開發區裕元工業園區
B:沛縣寶億製鞋有限公司:江蘇省徐州市沛縣經濟開發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A:揚州寶億製鞋有限公司:生產和銷售硫化鞋、運動鞋、休閒鞋等鞋類成品
及半成品
B:沛縣寶億製鞋有限公司:生產和銷售紡織面料鞋、皮鞋、橡膠靴鞋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A:揚州寶億製鞋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綜合持股24.99%轉投資公司
並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B:沛縣寶億製鞋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綜合持股24.99%轉投資公司
並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