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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椿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8/24

2.發行股數:15,000仟股

3.每股面額:10元


4.發行總金額:150,000仟元

5.發行價格: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以「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為現增訂價日,

以不低於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為

基準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另召開董事會決議。

6.員工認股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5%計2,250仟股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

本次發行新股之75%計11,250仟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暫訂每仟股認購165.954432股,惟實際認股率以認

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數為準。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1,500仟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所有不足購認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併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未併湊及原股東與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

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承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0年9月30日

13.最後過戶日:100年9月23日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年9月26日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年9月30日

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100年10月05日起至100年10月13日止

特定人繳款日期:100年10月14日起至100年10月18日止

催繳期間:100年10月14日起至100年11月14日止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待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待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待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00年07月26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計15,000仟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08月15日金管證

發字第100003677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次現金增資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

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予以修正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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