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工商團體:台灣無內耗本錢 產創條例應儘速完成立法
鉅亨網記者盧冠誠 台北
台灣6大工商團體(工總、商總、工商協進會、工業協進會、中小企業協會、電電公會)今(7)日發表聯合聲明表示,「產業創新條例」是攸關台灣未來經濟發展的重大法案,一旦無法儘速完成立法,將留下產業政策的空窗期,在金融海嘯後全球新興產業崛起與產業結構重整的關鍵時刻,台灣已無內耗的本錢,重大法案倘有爭議應透過立法程序合理解決,不應囿於政治因素而擱置。
6大工商團體表示,曾於去(2009)年12月28日聯名籲請「產業創新條例」儘速完成立法,朝野黨團於上會期逹成共識,將該條例列入本會期第一優先法案,未料3月30日立法院審查時仍遭擱置,產業界憂心忡忡。
6大工商團體指出,鑑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中的租稅優惠已於去年底落日,面對全球競爭日益激烈之環境,為促進台灣中長期經濟發展,提高產業投資意願,增進國民就業機會,「產業創新條例」應早日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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