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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灣科:公告本公司辦理減資彌補虧損變更登記完成換發有價證券計劃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計劃書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

100年8月18日證櫃監字第1000021813號函通過核備在案。

二.本減資案係經本公司100年0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並經經濟部100年08月11日經授中字第10032380110號函核准在案


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

三.本次換發之股票為自發行股票日起至民國100年7月底止,

已發行股票共計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總金額計新台幣500,000,000元整。

四.本次減資後換發之股票共計3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新台幣350,000,000元整。本次減資換發股票,

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

減少比率為30%,每仟股換發700股(即每仟股減少300股)

;換發新股股份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數,

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五.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用無實體發行。

六.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年10月1日起正式代理)

地 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五十一號三樓。

電 話:(02)2562-1658

七.換發日程

(1)函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全面換發計劃:100年08月15日。

(2)最後過戶日:100年09月20日。

請於100年09月20日(星期二)下午五點三十分前

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

郵寄過戶者以最後過戶日100年09月20日郵戳日期為憑。

(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0年09月21日至100年10月02日止。

(4)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100年09月19日至100年10月02日止。

(5)減資換發基準日:100年09月25日。

(6)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及舊股票停止櫃檯買賣日期:100年10月03日。

(7)換發股票基準日: 100年09月25日。

(8)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之權利義務相同

(9)新股預計上櫃日: 100年10月03日。

八.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之申請書及通知書

寄送給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票。

(2)已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本公司寄送之換發通

知書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00年10月1日起正式代理)換發後,

採集保劃撥或無實體登錄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3)未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富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換票並予過戶後,

採集保劃撥或無實體登錄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4)送存集保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

(5)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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