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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志玲夫婦涉元大結構債案 最高法院今駁回非常上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09 12:37

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杜麗莊夫婦捲入元大結構債案,各遭判刑 7 年 4 個月確定,杜麗莊已經入獄服刑,馬志玲因為罹患重度失智症暫緩發監。不過,檢察總長顏大和日前為馬志玲夫婦提出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之後則是認為,判決沒有違誤,今天駁回非常上訴。(杜大澂報導)

馬志玲、杜麗莊夫婦是 10 年前為了規避元大投信出清結構債的鉅額虧損,將虧損轉嫁給旗下的元京證券,並從中套利數億元,夫妻倆被依違反證交法,各判處 7 年 4 個月刑期確定,杜麗莊也已入獄服刑,不過,馬志玲被診斷出重度失智症暫緩發監。

檢察總長顏大和研議後發現,本案犯罪得應該沒有超過 1 億元,加上法院計算犯罪所得方式見解不同,因此,日前他為夫婦倆提起非常上訴。「因為超過 1 億元是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假如是 1 億元以下是普通的背信罪,同樣像這種得利的部分到底怎麼算,最高法院他個人的意見不是很一致,我們就聲請非常上訴,讓最高法院採取一致的見解。」

不過,最高法院審理之後則是認為,馬志玲夫婦的犯罪所得確實高達 4 億元,原審判決的計算方式並沒有違誤,因此,駁回非常上訴。

(圖/最高法院外觀取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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