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標題)中國鎳資源根據上市規則第13.10條作出的公告及股份恢復買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告乃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10條的要求而作出。
中國鎳資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注意到本公司股價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有不尋常波動,并謹此聲明,董事會并不知悉導致有關不尋常股價波動的任何理由。
然而,本公司目前正就以下交易進行磋商:
(a) 根據洛陽市的城鎮規劃政策及市區發展計劃,本公司的洛陽市廠房所占土地可能會被收回及搬遷,本公司目前正在與洛陽市地方政府商討所涉賠償金額;及
(b) 本公司可能收購多間公司的權益,如落實收購,本公司將間接擁有一間位於印尼的鐵礦石開采公司的權益,根據上市規則,有關收購可能構成本公司一項非常重大收購及關連交易。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就上述交易訂立任何正式協議。土地可能被收回及搬遷廠房以及潛在收購事項未必一定落實。股東及本公司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須審慎行事。本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規定另行發表有關以上事宜的公告。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董事會確認,目前并無任何有關擬收購或變賣的商談或協議為根據上市規則第13.23條而須予披露者;董事會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響股價之事宜為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條所規定的一般責任而須予披露者。
股份暫停及恢復買賣
應本公司要求,本公司之股份(股份代號:2889)及債務證券(股份代號:1605)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一時三十分起暫停於聯交所買賣,待本公司發出一份可能影響股價的公告。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正起恢復股份(股份代號:2889)及債務證券(股份代號:1605)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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