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鹼:澄清工商時報1/15日B5版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15 11:50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15
2.公司名稱:東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需求旺、東鹼EPS上看3元
7.發生緣由:工商時報1/15日B5版關於本公司EPS之報導
8.因應措施:有關業績之報導非本公司提供,不予置評,
本公司財務資訊等數字均依規定詳細登載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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