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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2.1配發現金股利每股0.3元,共計新台幣70,154,762元。
2.2配發股票股利每股0.3元,共計新台幣70,154,760元。
2.3合計新台幣140,309,522元(每股0.6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計7,015,47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即按增資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
相同。本案俟經本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基
準日。
(2)本公司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11,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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