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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股

原"合伙人"胡懂志發起訴訟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新上任的國美電器董事會主席張大中遇上了一場麻煩:被原合伙人追討陳年舊賬。追債數額還不小,7000萬!

5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接到了一起民事糾紛案:國美電器董事會主席張大中被原合伙人胡懂志起訴。起訴原因是一份1987年胡懂志與張大中簽訂的合作協議。按照合作協議內容,“胡董(懂)志投資人民幣三千元”,“大中電器支付全部利潤的百分之十五于(予)胡董(懂)志”。胡懂志認為,根據協議,自己是張大中最早合作人,卻沒有享受到股東權益,要求張大中支付部分合作利潤7000萬。

張大中辦公室人士昨日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回應,“這件事情已經過去20多年了,當年的錢已經還清,合同也已經解除了,不知道為什么對方在這個時候來起訴,希望法律作出公正的裁決。”

胡懂志代理律師張成茂則向本報記者反駁,“從形式上說,如果解除合同,要有一定的依據,不是你說解除就解除了的。要么雙方手上都沒有合同,要么有解除的證據,一方已經解除了是不成立的”,并稱希望法院能盡快開庭。按照法院流程,法院是否受理該案6月6日前會有最終結果。


國美:此事與國美無關

根據胡懂志的訴訟,第一被告人是張大中,第二被告人是北京市大中電器有限公司。胡懂志要求張大中支付部分合作利潤7000萬。胡懂志委托律師張成茂稱,此次起訴被告方主要是張大中以及大中電器,基本不會涉及國美電器。國美新聞發言人何陽青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回應稱,“這件事情跟國美基本沒有什么關系”。

就在上月,國美發布公告,擬定張大中的年薪為60萬港元。

胡懂志告訴記者,1982年張大中從工廠辭職,從事一些家電貿易相關的個體商業。胡懂志從朋友處得知做家庭音響賺錢,便建議張大中跟他一起生產音箱。張大中決定辦音箱廠后,由于缺乏辦廠資金,于是從胡懂志那兒借了3000元錢。“那時我的工資才40塊七毛錢,還有兩個孩子,借了七八天才借足這筆錢。”胡懂志說。

胡懂志提出要簽協議,于是雙方簽訂了以下協議:“大中電器與蘆林木器廠合作開發音箱生產,由胡懂志投資三千元,并擔負協調兩單位經濟往來正常進行。維護大中電器正常經濟利益,兩單位合作過程圓滿,大中電器支付全部利潤的15%于(予)胡懂志。利潤根據資金周轉情況發放,可于前期優先發展生產。如果合作失敗,大中電器將在3至6個月內如數退回胡懂志的投資。”

胡懂志稱,音箱廠中,他出了3000元,張大中出了7000元。他作為大中電器的創始股東,應該享受股東權益。這些年來他陸續收到過張大中支付的利潤分配,數額每年不等,但張大中并沒有依據《合作協議》約定的“純利潤的百分之十五”比例分配過利潤。

導火索:張大中停供“幸福基金”

協議已經簽了這么久,為何當時不提出,而要等到24年后舊賬重翻?胡懂志說,導火線是因為張大中斷供他女兒的“幸福基金”。

幸福基金是大中電器出售給國美電器時,為所有離開大中電器、工齡7年以上的大中老員工設立的一筆維持生計的補助。當時,胡懂志的女兒也在這批員工之中。

5月15日,胡懂志發現自己這個月的幸福基金沒有到賬,不僅如此,女兒的幸福基金也沒有了。“我女兒在大中電器工作了近8年,以前每個月發770塊錢,這個月沒有了。”胡懂志由此決定將張大中告上法庭。

胡懂志代理律師張成茂告訴南都記者,他和胡曾各寫了一封信,交給張大中,希望雙方能協商解決這件事情。張大中收到信后打電話回復他說,“這件事情確實存在,但是對胡懂志家人近些年來都很照顧,安排他們到自己公司工作,希望胡懂志能涌泉相報,不因該再算賬。”

--> 2007年,大中電器以36.5億元出售給國美。如果按照利潤的15%算,胡懂志將得到5.475億元。但又為何胡懂志只要求張大中支付7000萬元?

胡懂志的解釋是,“目前我僅交得起7000萬元的訴訟費用,因此,就申請了這個標的。”據了解,索取7000萬需要近50萬的訴訟費。

案件關鍵:借款還是股東投資

張大中辦公室人士昨日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回應,“這件事情已經過去20多年了,當年的錢已經還清,合同也已經解除了,不知道為什么對方在這個時候來起訴,希望法律做出公正的裁決。”

胡懂志律師回應稱,“從形式上說,如果解除合同,要有一定的依據,不是你說解除就解除了的。要么雙方手上都沒有合同,要么有解除的證據,一方說已經解除了是不成立的。80年代有3000元是一筆很大的錢。在那個時候投了3000元是很不容易的。況且協議里面每一句話都有深刻含義,涉及雙方合作關系,包括共同投資關系,也包括借貸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是投資關系,就有約定股份的比例,沒有設立期限。”

24年到今天,這筆賬還能不能算數?“協議本身沒有約定解除時間,按照民法通則,沒有時間約定,那么在任何時間都隨時可以提出。”張成茂說。

湖南海天律師事務所肖紅波律師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分析,這件案件能否成立在于這3000元的性質。3000元到底是借款性質還是股東投資性質?“如果三千塊錢只是借款的話,那么就是一個借債關系,即使法院支持你借款成立,按照銀行利息來算,也賠償不了多少錢。”

“如果三千塊錢是投資的話,那么三千元就是當時的股份,胡懂志作為原始股東,是享有股東權利的。比如股東大會成立、公司主體變更、公司章程設立,都需要通過股東同意。如果這樣審理下來,大中電器從小做到大經歷了很多法律變更關系,要理清這個關系牽涉到很多,需要很長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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