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有關"衡陽富士康計劃月底投產“韶峰牌”..."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05-03 20:53
第二條 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紅網,瀟湘晨報
2.報導日期:100/05/03
3.報導內容:
”...記者從衡陽白沙洲工業園獲悉....富士康在衡陽的重要生產基地計
劃5月底投產...。”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曾在湖南衡陽調研生產製造電子相框及兒童電子書之可行性,
該投資案並未定案;由於主客觀環境變化,本公司已停止該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7.1.本公司對大陸投資之計畫皆依照政府有關法令辦理,並依法公告;
7.2.對於上述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