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博控股授出購股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布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規則」)第23.06A條而作出。
香港生命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布,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二日,本公司根據其於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采納之購股權計劃,向三位執行董事(「承授人」)授出共 17,800,000份購股權(「購股權」),可認購合計 17,800,000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 0.10 港元之普通股(「股份」),惟須待承授人接納,方可作實。有關詳情載列如下:
董事姓名 授出購股權數目
林衛邦先生 5,940,000
劉志光先生 5,940,000
潘禮賢先生 5,920,000
每股購股權賦予購股權持有人權利,可於行使該購股權時按行使價每股0.18港元認購一股股份,行使價乃以下各項之最高者;(i)於授出日期二零一一年二月二日(「授出日期」)聯交所發出每日報價表所示收市價每股0.18港元;(ii)緊接授出日期前五個營業日聯交所發出每日報價表所示平均收市價每股0.1782港元;及(iii)股份面值。 購股權可由授出日期至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期間行使。
向上述董事授出購股權,已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第 23.04(1)條獲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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