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寓股份(300117)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項的核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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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寓股份(300117)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項的核查意見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
北京嘉寓門窗幕墻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項的核查意見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平安證券”)作為北京嘉寓門窗幕墻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寓股份”、“公司”)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
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
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業務規
則,對嘉寓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項進行了審慎核查,核查情況及核查意
見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變化情況
嘉寓股份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0]1107 號文核準,首次
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不超過 2,800 萬股,并于 2010 年 9 月 2 日在深
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首次公開發行后,公司股本總額為 108,600,000 股。
2011 年 5 月,公司實施了 2010 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幣現金,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轉增 10 股。本次權益分
派后,公司總股本為 217,200,000 股。
二、限售股東履行承諾情況
1、限售股東作出的承諾情況
公司實際控制人田家玉及其配偶黃蘋、股東北京嘉寓新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新新資產”)、覃天翔承諾: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
內,不轉讓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
回購該部分股份。
公司其他股東建銀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張初虎、北京順通日盛物資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順通日盛”)、新疆四海盤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盤
龍投資”)、北京杰思漢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杰思漢能”)、合肥海景
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景投資”)、北京中澤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中澤信”)、鄭州鴻圖投資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圖投資”)
均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
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同時,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田家玉、張初虎還承諾:前述承諾期
滿后,在其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總
數的百分之二十五,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此外,2009 年 2 月 11 日通過增資方式持有新增股份的股東順通日盛、盤龍
投資、杰思漢能、中澤信、鴻圖投資、海景投資還承諾: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二十四個月內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持有的股份公司新增股份的百分之五十,
自增資事項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公司新增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根據《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和《財
政部關于建銀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投資境內企業上市國有股轉持方案的函》
(財金函[2010]55 號),由公司控股股東新新資產自愿代建銀國際轉由全國社會
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的公司股份,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將承繼原股東的禁售
期義務。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進一步規范創業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
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行為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
員分別追加承諾:若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個月內申報離職的,自申
報離職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二個月
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進行權益分派等導致其董事、監事和
高級管理人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發生變化的,仍應遵守前述規定。
2、 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之日,上述承諾人未發生違反股份鎖定承諾的情況。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將于 2011 年 9 月 5 日上市流通。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數量為 26,702,800 股,約占公司股本總額的比例
為 12.29%,于解禁日實際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數量為 18,225,700 股,占股本總
額的 8.39%。
3、本次申請解除限售股份的股東人數為法人股東二名,自然人一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體情況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實際上市
序號 股東名稱 備注
總數(股) 數量(股) 流通數量(股)
建銀國際資產管
1 14,000,000 14,000,000 14,000,000 -
理有限公司
合肥海景投資顧
2 1,400,000 1,400,000 1,400,000 -
問有限公司
3 張初虎 11,302,800 11,302,800 2,825,700 副總經理
4 合計 26,702,800 26,702,800 18,225,700 -
5、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或個人。
四、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平安證券認為:持有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份的股東已嚴
格履行相關承諾;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數量、上市流通數量及時間符合《中華
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
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核查意見出具日,公司與本次限售股份相關的信息披
露真實、準確、完整。平安證券對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無異議。
(本頁無正文,為《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北京嘉寓門窗幕墻股份有限公
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項的核查意見》之簽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
黃 澎
陳擁軍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11 年 9月 1日
資訊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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