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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

深圳市金融辦原主任李林涉嫌受賄受審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06-01 09:18

日前,深圳市政府金融發展服務辦公室原主任李林因涉嫌受賄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

在庭審現場,據李林交代,他系因許宗衡案接受紀檢部門調查,最終查出了其受賄事實。

2000年5月至2010年11月間,李林相繼擔任深圳市羅湖區副區長,羅湖區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金融發展服務辦公室主任,在任職期間,多次受賄共計人民幣100萬元、港幣160萬元。

被告席上,55歲的李林身穿紅色囚服,戴黑框眼鏡,精神萎靡,對五起受賄案供認不諱。

在庭審現場,檢察機關對李林進行了五項指控,分別是,2003年3月至2006年4月間,李林在任深圳市羅湖區副區長及市政府副秘書長期間,為深圳市雅諾信珠寶首飾有限公司在水貝珠寶園招商引資、中華自行車廠升級改造項目等方面謀取利益。

2003年3月至2005年7月,李林在任深圳市羅湖區副區長期間,為深圳市百泰珠寶首飾有限公司在承租特力大廈等事項上謀取利益。

2006年4月至2010年11月,李林在任深圳市金融辦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民太安保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請辦公用地、承辦保險公估行業高峰論壇等事項上謀利。

2006年4月至2007年,李林在任市金融辦主任期間,為華安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在申請辦公用地上謀取利益。

2009年,李林在任深圳市金融辦主任期間,為深圳市吉之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請成立小額信貸公司事項上謀利。

法庭沒有當庭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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