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董事會決議以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5/02
2.增資資金來源:99年度資本公積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8,698,827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86,988,27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股票股利30股,
惟嗣後因配股基準日前可轉換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證轉換成普通股,致本公司
流通在外股數有所增加,擬授權董事長,依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配股率。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增資新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配發現金,
畸零股按面額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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