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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業主索價太高 港府放棄何東花園列古蹟 35天後拆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綜合報導 2012-12-05 11:26


擁有 85 年歷史的何東花園,經過兩年探討如何保育後,始終難逃清拆厄運。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昨 (4) 日決定放棄將何東花園列作法定古蹟,在沒有「免拆金牌」下,業主在通知當局後,最快可於 35 天後清拆該座一級歷史建築。發展局透露,曾向業主何勉君提出 30 億元 (港元,下同) 補償,但對方卻開價 70 億元,加上表明不會開放花園予公眾參觀,估計市民未必接受,唯有放棄保育。

《星島日報》報導,當局去年 10 月曾把何東花園列為法定古蹟,但遭作為業主的何東孫女何勉君反對,並提出呈請。特首會同行政會議經考慮後,昨日作出批示,指示古物事務監督,不要把何東花園列為法定古蹟;由於這屬於最終決定,意味著何東花園不會受到《古物及古蹟條例》保護,業主可以按照早前屋宇署批准的建築及拆卸圖則,重建何東花園。


現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任發展局局長期間,曾先後 9 次與何勉君商討何東花園的保育問題,並提出多種方案,包括就近換地,但都沒有共識。由於業主立場緊定,現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表示,上任後未曾與何再接觸,而由於他與林鄭月娥,以及古諮會主席陳智思,都曾建議將何東花園列做古蹟,故在行政會議討論呈請時都有避席。

陳茂波昨表示,如果強行將何東花園列為法定古蹟,將會引起訴訟及牽涉巨額賠償,公眾未必接受政府動用巨額公帑去保留何東花園。他又透露,當局為保育何東花園,曾經向業主提出支付 30 億元作補償,但業主索價 70 億元,由於價錢相差太遠,加上業主表明不會開放花園予公眾參觀,政府唯有放棄,但昨日已透過電郵接觸何勉君,希望她在考慮發展之餘,亦可保留部分何東花園。

發展局副秘書長雷潔玉補充,何東花園的清拆及建築圖則早前已經批出,仍然有待建築事務監督核准;若以申請程序計算, 35 天後何東花園便可展開拆卸工程。她說,當局會繼續跟業主接觸,希望業主以最大程度保留原有建築物,或透過拍照存檔作紀錄,又指何東花園在拆卸後,另覓地點重建的技術可行性很低。

古諮會主席陳智思表示,政府不將何東花園列作法定古蹟,反映政府要保育私人物業,一般會遇上困難,而如果政府要付出數十億元公帑保育何東花園,市民亦未必同意,認為這是一個機會讓市民思考保育,特別是保育私人物業是需要成本。據了解,何勉君現時身在美國,暫未對事件作出回應。

位於山頂道七十五號,又名「曉覺園」的何東花園,建於 1927 年,何勉君近年一直想拆卸重建 10 幢洋房,但政府認為花園有保育價值,去年 1 月底,林鄭月娥宣布將花園列做暫定古蹟,全幢保留為期 1 年。古諮會去年 10 月進一步決定將何東花園列做法定古蹟,但上任特首曾蔭權在今年初暫定古蹟限期過後,都無刊憲公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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