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生國際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日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投票結果
鉅亨網新聞中心
建生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欣然宣布載列於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股東周年大會」)通告內之所有提呈的決議案,已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日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上獲本公司股東以投票方式正式通過。就決議案所進行投票表決之結果如下:
決議案 票數 (%)
贊成 反對
1 省覽及考慮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
財務報表及董事會與核數師報告。 786,398,310(100.000%) 0(0.000%)
2 宣派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 785,652,310(100.000%) 0(0.000%)
3 重選下列人士擔任董事:
(1) 徐季英女士 786,398,310(100.000%) 0(0.000%)
(2) 葉天賜先生 786,398,310(100.000%) 0(0.000%)
及厘定董事酬金。 786,398,310(100.000%) 0(0.000%)
4 重聘核數師并授權董事厘定其酬金。 786,398,310(100.000%) 0(0.000%)
5 (1) 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購回本公司股本中之股份。 786,398,310(100.000%) 0(0.000%)
(2) 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發行、配發及處理本公司之額外
股份。 777,928,310(98.923%) 8,470,000(1.077%)
(3) 擴大董事之一般授權,以發行本公司購回之額外股
份。 777,814,310(98.908%) 8,584,000(1.092%)
由於大部分票數均贊成以上各項決議案,故全部決議案均以普通決議案形式獲得通過。於舉行股東周年大會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數目為1,154,038,656股,相當於賦予股份持股人有權出席大會并於大會上投票贊成或反對所有決議案的股份總數。各股東在該股東周年大會上就任何提呈的決議案投票時不受任何限制。
本公司并無任何股份持有人有權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但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 13.40 條所載須於股東周年大會上放棄表決贊成決議案,亦無任何股東須根據上市規則規定於股東周年大會上放棄表決權。概無股東於通函內表示有意於股東周年大會上反對任何決議案或放棄表決權。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獲委聘為於股東周年大會上擔任點票之監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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