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壽: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與花旗銀行(中國)簽署QFII服務合約、兩方超買協議及與中國券商簽訂開戶文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1/02/2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
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相關文件報金管會備查後,再行簽署。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在符合兩岸主管機關暨相關法律規範內,簽署
QFII服務合約、兩方超買協議及券商開戶等事宜。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須符合兩岸主管機關暨相關法律規範。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資金運用標的,短期內對
財務無重大影響。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保障雙方權利義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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