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豐機器:本公司收受彰化地院101年執全清字第511號執行命令,禁止黃中安等9人與林敬俊等3人依101年7月23日監察人林敬俊召開之股東臨時會決議,以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名義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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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豐機器:本公司收受彰化地院101年執全清字第511號執行命令,禁止黃中安等9人與林敬俊等3人依101年7月23日監察人林敬俊召開之股東臨時會決議,以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名義行使職權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1/12/03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業已收受台灣彰化地方法院101年度執全清字第511號執行指令,禁止
黃中安.財團法人金豊佛苑文教基金會.金龍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涂美華.沈聰
進.昱奇環科有限公司.黃中義.簡麗環.劉若蘭依照101年7月23日監察人林
敬俊召開之股東臨時會決議,以金豐機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名義,行使董
事職權;亦禁止林敬俊.福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侯良杰依照前開股東臨時會決
議,以金豐機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名義,行使監察人職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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