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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長:ECFA不過低階層次的互免關稅

兩岸網記者劉曉霞 台北


兩岸網台北7月9日報導 陸委會副主委高長表示,兩岸洽簽ECFA,文本中設下三道安全閥,確保台灣權益。他說,兩岸沒有對外共同關稅,ECFA不過是屬於低階層次的互免關稅而已。他認為,兩岸簽ECFA後,台灣會成為亞太地區前進大陸的灘頭堡。

高長今天參加「ECFA後的兩岸關係展望」座談會中表示,台灣如果不簽ECFA,會變全球經濟的孤兒。他表示,政府在洽簽ECFA時,文本中設下三道安全閥,未來兩岸經貿自由化不會一步到位,也不會全面開放,會逐步推進。


高長說,GATT是有規定,10年全面自由化,因為WTO原則是希望經濟體間能大幅度自由化。不過他強調,這是原則性規定,非強制性規定,將來政府再進一步談判時,會盡到把關責任,政府不會忽視這個安全閥的問題。

高長說,兩岸沒有對外共同關稅,也沒有開放自由流動,包括資金、人員等共同市場形式,更沒有像歐盟一樣成立所謂的「貨幣同盟」,ECFA不過是屬於低階層次的互免關稅,是最基本經濟開放,怎麼會有一中市場顧慮呢?

高長以ECFA序言中的「本著WTO的基本原則」為例解釋,兩岸原來都是WTO的正式會員,兩岸簽ECFA後不僅符合對等精神,台灣還是都享有WTO權益,並沒有因為簽ECFA後被取代或排除。

至於文本中「考量雙方的經濟條件,逐步減少或消除彼此的貿易和投資障礙」,高長認為,背後隱含兩岸關係特殊、經濟量體懸殊。

高長提到,ECFA生效後6個月內要開啟貨品貿易協定、服務貿易協定等協商,不過文本中只有定開始期程,沒有截止的規定,這是第二個安全閥。

高長說,除了WTO的防衛機制外,兩岸還另外訂定雙邊防衛機制,另外加一層的保障,是「1+1」。

高長認為,大部分FTA或是RTA都是有終止條款,終止條款一定要有,ECFA中規定,如果有一方覺得有必要,可自動終止,有一方提出後,180天之內,對方沒有意見,就自動生效,所以一旦ECFA沒有對台灣產生實質幫助反而有害,就可以喊卡。如果大陸片面提出,無理取鬧的話,台灣也可以提出抗議。


高長說,ECFA非萬靈丹,一定要有配套措施,才能把ECFA效益發揮到最大,他以ECFA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為例,台灣一定要有好的體力,才能撿到這個禮物,不然別人就搶走。

高長認為,ECFA對爭取和他國簽FTA,和國際接軌有助益。他說,政府早就有準備和他國準備簽FTA,過去得到一些回應,他國不太願意走在ECFA之前,如果兩岸簽ECFA後,很願意和台灣準備簽FTA,他認為,ECFA簽署後,台灣將成為亞太地區前進大陸的灘頭堡。(記者:劉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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