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後續至少有四個協議要繼續協商
鉅亨網新聞中心
ECFA完成簽署,一旦立法通過正式生效,會在半年內開始進行後續協議。經濟部長施顏祥表示,至少有投資、 貨品貿易、服務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等四個協議要繼續協商,而優先處理的除了納入第六次江陳會要談的「投資協議」之外,還有「爭端解決機制協議」。(戴瑞芬報導)
經濟部長施顏祥說,ECFA簽完兩岸經貿不是就沒事了,ECFA後續,至少還會有四個協議要繼續協商。包括投資、貨品貿易、服務貿易、跟爭端解決機制協議。
施顏祥說,當務之急是優先進行投資協議,希望順利在第六次江陳會簽署。再來就是爭端解決機制協議
『目前看起來,當務之急,而且已經納入第六次江陳會要談的,是投資協議。經濟部已經開始準備了一段時間,現在會更積極。另外一旦ECFA生效之後,馬上有爭端要處理,所以爭端解決機制協議也要開始處理,所以這兩個會先行 其中投資協議,假如順利的話,看能不能在六次江陳會簽署。』
ECFA一旦立法通過,經濟部表示會在半年內開始進行後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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