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布互聯互通規定公開征求意見 細則范圍擴展至深港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26 16:40
證監會就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互聯互通交易機制交換意見。證監會表示正在對《證監會就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若干規定》作出修訂,將規范范圍從滬港通擴展至深港通,並對境內證券公司開展相關業務提出原則性要求,對投資者保護提出了要求。
在投資者適當性方面,明確滬港通與深港通投資者管理,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另外,在貨幣兌換在交收貨幣方面,投資者通過內地互聯互通機制買賣股票,應當以人民幣進行交收。其他監管部門認可的貨幣,以另行規定為准。征求意見30天,截止至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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