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貸款購買的房產如何分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22 10:30
最近,一條「王寶強離婚」的消息橫空出世,如一顆深水炸彈般轟動了娛樂圈,各大社交媒體頻被刷屏。對於大部分人來說,結婚已經不可避免的與買房聯系在一起,而離婚也同樣涉及到房產,一套房子鎖住了成千上萬個家庭。在關注「王寶強離婚案」事件發展的同時,人們也不禁發問,如果夫妻在婚前或者婚後貸款買房,在離婚時該如何進行財產分配?「偉嘉安捷」指出,兩個人在貸款買房時需要弄清財產歸屬,否則在感情破裂時極容易為自己埋下安全「隱患」。
一、 婚前貸款購房 離婚後房屋歸屬亂如麻
陳先生在與老婆結婚前貸款購買過一套婚房,結婚後兩個人共同住在這套房子里,陳先生繼續出資正常歸還房屋貸款,幾個月前他和老婆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但是房屋究竟歸誰卻一直分不清,因為婚前沒有進行財產公證,所以老婆認為婚後產權應該也有她的一份,而陳先生認為是自己買的房應該歸自己,一套房子成為了這對昔日夫妻的「絆腳石」。
專家指導:「偉嘉安捷」認為,房屋是陳先生婚前貸款購買,而且婚後一直都是陳先生一個人償還房屋貸款,在房屋歸屬問題上,根據按法律規定,房屋並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因此這套房屋的產權始終只屬於陳先生一個人,不會因為結婚或離婚而發生變化,夫妻雙方在結婚以前購買的房屋,如果共同有出資支付首付款,並且婚後一起償還貸款,那麼可以視情況雙方協議處理, 類似案例中陳先生的情況,在離婚時陳先生仍然可以擁有完整的房屋產權。
二、 婚後買房共同還款 房屋如何進行財產分配
劉軍幾年前和老婆結婚後,在通州貸款購買了一套兩居室,因為當時是兩個人一起貸款買房,所以婚後兩個人用工資一起償還房貸,最近兩個人因為性格不合等原因,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然而對房屋的歸屬兩個人卻一直搞不清。
專家指導:一般來說,在婚後購買的房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該按雙方出資比例進行分割。「偉嘉安捷」指出,因為兩個人共同出資購買了房屋,而且在婚後一起償還房貸,因此房屋屬於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這套房子在分割時應該按照劉軍和老婆的具體情況進行分配。
「偉嘉安捷」指出,如果夫妻在協議離婚後對房產分割不請,可以遵循兩個標准,首先要看是否為雙方共同出資,其次看房屋購買的時間在婚前還是婚後,如果是婚後購買,即算作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也必須酌情將財產分割給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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