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聯電子:澄清自由時報105年8月19日之相關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19
2.公司名稱: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6.報導內容:...將被質疑的關係人交易,以根據「偵查不公開」原則,對公司的影響
「尚無法判斷」...
7.發生緣由:無。
8.因應措施:對於自由時報報導,有關本公司105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表附註32重大期後
事項所載”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5年8月5日至本公司進行偵查程序及相關媒體
報導本公司涉嫌違法證券交易法案件乙節,依105年8月6日該署記者會說明指出,本案
與本公司與曜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聯東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華威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永馳公司間之交易有關,由於本案甫由檢調機關依法偵查,依據刑事訴訟
法偵查不公開之相關規定,對本公司之影響尚無法判斷”,文中所謂對本公司之影響
尚無法判斷係因本案之偵查尚於初始階段無法預期訴訟之結果,因此無法判斷本訴訟
之結果對本公司之影響,惟本公司將全力配合檢調之偵查以釐清真相。
本公司與前述曜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聯東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華威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永馳公司間於98-104年之交易往來,雖未在各期報表中揭露關係人交易,惟
所有的進銷貨數字皆已確實入帳,且其收付款亦無異常情事均已反應在各期財務報表中
,因此各期財務報表已如實反應本公司之營運成果,特此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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