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風電第四、第五大股東違規減持 被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8 16:00
節能風電董事長李書升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劉邵統副總經理簽訂了《上市協議書》 網絡資料圖
和訊股票消息 8月17日,證監會北京監管局分別向節能風電第四大股東(光控安心投資江陰公司)及第五大股東(光大創業投資江陰有限公司) 出具警示函。
公告顯示,光控安心於光大創業作為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節能風電10550萬股,占有節能風電總股本5.08%。2016年7月26日,光控安心及廣大創業通過上交所大宗交易系統合計減持節能風電500萬股,占節能風電總股本的0.24%,減持後合計持有節能風電10050萬股,占節能風電總總股本的4.84%。光控安心及光大創業再合計減持節能風電到達起發行股份的5%時,未及時停止減持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按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現對你公司予以警示,你公司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買賣上市公司股份,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光控安心及光大控股需在收到此決定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北京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附:截至2016年6月30日節能風電前十大股東持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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