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105年8月17日工商時報B5版之部份新聞內容。
2.報導日期:105/08/17
3.報導內容:
摘錄工商時報B5版報導”……健身器材業下半年是營運旺季,且公司下半年營收,
是上半年的2倍,因此公司營收與獲利主要來自下半年營運的貢獻。……”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報導純屬法人善意預估,並經媒體引用,非由
本公司對外公佈之訊息。有關財務或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料
為主,特此聲明。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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