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信股份信披不及時違規 廣東證監局發函警示朱鳳廉和禤振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0 12:30
錦龍股份董事長楊志茂(右二 男)和總經理朱鳳廉(右一 女)出席「民警醫療互助基金」捐贈儀式
和訊股票消息 博信股份(600083,股吧)8月9日晚間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關於對廣東博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朱鳳廉、禤振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16]34 號),其內容如下:
「經查,我局發現廣東博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信股份)信息披露存在不及時的問題:
2014年5月7日,博信股份召開201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掛牌轉讓全資子公司貴州博信礦業有限公司100%股權的議案》。2014年5月20日,博信股份與南方產權交易中心簽訂了轉讓服務協議,擬將其全資子公司貴州博信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州博信)的 100%股權掛牌轉讓,對此重大事項公司未及時予以公告。直至2014年6月26日,博信股份才將掛牌轉讓貴州博信股權的進展情況進行公告。
博信股份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三十一條的相關規定。朱鳳廉、禤振生自2013年3月29日至2016年3月29日分別擔任博信股份董事長、董事兼董事會秘書,應對公司上述違規問題承擔主要責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對博信股份及朱鳳廉、禤振生予以警示。你們應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勤勉盡責,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意見。」
公開信息顯示,朱鳳廉1964年4月出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本科學歷。曾任新世紀(002280,股吧)科教執行董事。現任東莞市新世紀英才學校董事長,錦龍股份董事、總經理,曾任廣東博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清遠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董事,中山證券董事,東莞市裕和實業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東莞市弘舜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東莞市錦城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朱鳳廉與錦龍股份實際控制人楊志茂為夫妻關系,截至2016年6月30日,朱鳳廉持有博信股份3060萬股,占總股本比例為13.3%,為第三大股東。
禤振生1969年出生,大專學歷,曾任廣東錦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現任廣東博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董事(薪酬70.12萬元),曾任博信股份董事會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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