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主動出面誤導市場 監管層應出手懲罰
鉅亨網新聞中心
和訊網消息 8月4日,財新發布消息稱恆大買了萬科A的股票或達2%,然而不到一小時,就有媒體跳出來辟謠說沒買。收盤後,又有媒體跳出來再次辟謠,說不對不對,萬科確實被恆大買了。
目前,確認恆大買入萬科股票比例達4.68%,總投入91.1億。
對此,北京大學法學院某教授發表意見稱恆大即使不構成操縱,自己本來沒有披露義務(還不到5%),但卻主動出來發布虛假信息,也構成了第78條第一款所說的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擾亂市場。應當按照證券法第206的規定予以處罰。
恆大今日盤中否認自己購入萬科股份,盤後又承認自己大筆買入將近4.6%。這事往大里說,否認最可能的目的是打壓股價,便於自己吸籌。如果這樣,就構成了操縱——典型的利用信息優勢,並且自己還主動出面誤導市場。
為啥房地產公司都不重視法律呢?看來法律對於房地產公司做大做強沒啥用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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