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16條出入境新政今實施 外籍華人受益最大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01 10:33
廣東16條出入境新措施,對外籍華人最為有利。 圖片來源:香港文匯報
由公安部批覆、旨在支持廣東自貿區建設和全省創新發展的16條出入境措施,今(1)日正式生效實施。其中,外籍華人辦理在華永久居留和申請簽證、居留證件,將享特殊優惠和特殊通道。根據新政,外籍華人在廣東自貿區申請永久居留,將取消單位類別和職務級別限制。同時,原籍或出生在廣東的外籍華人,在探親、商務洽談、科教文衛交流相應證明或擔保,可獲簽發5年多次出入境簽證。此次改革,外籍華人因享多重利好,成為最大的受益群體。
香港《文匯報》報導,今年以來,公安部相繼出台支持上海科創中心、北京創新發展和福建自貿區建設有關出入境政策措施,此次再批覆支持廣東自貿區建設和全省創新驅動發展16條。由於廣東是中國最大的華人華僑原籍地,此次批覆政策有專門針對海外華人的人才引進、探親、商務洽談的優惠條件。
據發現,16條中有3條專門針對華人華僑,兩條在全省自貿區施行,一條在全省通行。在申請永久居留方面,根據新政,今日起,外籍華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在廣東自貿區企業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中國境內實際居住累計不少於6個月,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鄭東介紹,此前,此類華人申請在華永久居留,須為高新技術等四類企業、重點高校、七類科研機構服務才可申請,且必須擔任副總經理以上職務,或具有副教授等以上職稱;同時,在華停留時間累計不少於3年。新政出台後,上述單位類別和職務級別限制全部取消,居住時限也大大放寬。
在申請簽證和居留證件方面,在自貿區內創業的外籍華人,不受60歲年齡限制,憑藉工作許可證和僱主擔保函件,可直接申請5年有效工作類居留許可,也可憑創業計劃直接申請5年有效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而此前須持有外國人就業證或外國專家證,且規定60歲以上不能在華就業。鄭東說,「取消年齡限制、簡化申請手續、放寬居留許可有效期,提供居留便利,在四方面有突破。」
值得關注的是,除自貿區外,廣東也在全省層面出台針對外籍華人相關便利政策。根據新政,在粵出生或原戶籍為廣東的外籍華人,憑探望親屬、商務洽談、科教文衛交流及處理私人事務的相應證明或擔保,可簽發5年內(原政策只允許1年)多次出入境有效簽證;需長期居留的,可按規定簽5年內居留許可,而舊政策只簽發3年。
記者了解到,目前,針對公安部批覆16條新政,廣東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已於7月27日前後審議相關細則,上報國務院批覆,今年年底公佈。而上述針對外籍華人的3條新政,多數在操作上不需要進一步細則明確,可直接施行。而其餘13條新政,雖也是今日施行,但因須有專門認定辦法出台後,才有具體的實施流程和標準。因此,此次公安部批覆的16條,對外籍華人華僑的優惠最為直接,受惠面也最廣。
16條出入境政策部分內容
1. 簡化廣東自貿區認定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手續,加快審批進程;
2. 對在廣東自貿區創新創業團隊的外籍成員和自貿區企業選聘的外籍技術人才試點實施永久居留積分評估制;
3. 支持外籍青年學生來廣東自貿區創新創業;
4. 為外籍華人申請永久居留實施便利政策,為申請簽證和居留證件的外籍華人提供特殊通道;
5. 降低在廣東自貿區投資人員申請永久居留投資標準;
6. 允許工資收入和納稅達到規定標準的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
7. 對外籍高層次人才暢通從就業居留向永久居留資格的轉換機制;
8. 允許外國留學生在中國高等院校畢業後進行創新創業活動;
9. 允許外籍和港澳台高層次人才聘僱外籍家政服務人員;
10. 支持廣東省向國務院申請實施部分國家人員144小時過境免簽並實現廣東陸、海、空港口岸過境免簽政策聯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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