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鴻:公告台中地方法院裁定本公司緊急處分撤銷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7/20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今(7/20)日接獲臺灣台中地方法院裁定本公司緊急處分撤銷,
法院裁定內容如下:
一、本院於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二十日所為一零四年度整聲字第一號緊急處分之
裁定,及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所為一零四年度整聲字第一號延長緊急處分之
裁定,均應予撤銷。
二、聲請人(達鴻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將本裁定刊登於國內新聞紙全國版三日。
3.因應措施:依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整聲字第1號民事裁定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