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7/192.公司名稱:中華工程(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政府工程投標6.因應措施:辦理訊息發佈7.其他應敘明事項:得標金額:新台幣4,827,996,500元業主: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南區工程處工期:通知開工至全部竣工2,648日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