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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05年6月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4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息及紅利新台幣37,873,730元,發行新股3,787,373股,為記名式普通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5年6月15日核准發行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1、D201011公用煤氣業 2、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3、E603130燃氣熱水器承裝業 4、CR01010瓦斯器材及零件製造業 5、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 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473,421,660 元整,分為47,342,166股,每股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 (五)本公司所在地:雲林縣斗六市鎮西路3號。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七十七年三月十三日,第十八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一日。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共3,787,373股,每股面額10 元,增資後股份總計 51,129,539股,金額計新台幣511,295,390元,全額發行。 2.前項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 每千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80股,本次盈餘配股如有不足1股之畸零股部份 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辦理,其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完全相 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511,295,390元 分為51,129,53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九)增資計畫:未來業務發展需要。 (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 四、除前述盈餘轉增資配發新股外,本公司於105年6月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 派股東現金股息新台幣39,767,419,依配股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配發,每股配發新台幣0.84元,股東現金股息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股東現金股息預計於民國105年8月5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五、本公司董事會訂定105年7月17日為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104年7月13日起至105年7月1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105年7月12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 路1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 六、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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