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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5/07/01
2.公司名稱:益安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單位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2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70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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