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業經民國105年04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4年度盈餘分配案,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64,959,300元,依除息基準日民國105年06月22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份,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3.5元。二、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105年07月06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