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易機械:公告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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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郭雅慧 董事
(2)宇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挺鈞 董事
(3)鄭更義 董事
(4)汪海清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郭雅慧 董事、宇宬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郭挺鈞 董事、鄭更義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郭雅慧董事:協易科技精機(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
(2)郭挺鈞董事:協易科技精機(中國)有限公司董事
(3)鄭更義董事:鉅泉光電科技上海(股)公司獨立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協易科技精機(中國)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千燈鎮石浦興浦中路88號
鉅泉光電科技上海(股)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東路1388號16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協易科技精機(中國)有限公司:生產汽車沖壓件及電腦通訊電子零件等專用
設備;銷售自產品
鉅泉光電科技上海(股)公司:電能計量專用IC產品以及電力載波通信IC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協易科技精機(中國)有限公司:係本公司持股100%經由轉投資第三地區再投資大陸公司;
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鉅泉光電科技上海(股)公司: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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