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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10052793號,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初次於102年12月26日經債權人提出申請換發公司債3張,債券總面額為新台幣300,000元正,依轉換價格新台幣59.9元計算,可轉換普通股5,008股。
三、轉換普通股股票,已洽請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自民國103年1月2日起上市買賣,其權利義務與舊股權利義務均相同。
四、股票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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