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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2/17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貳億捌仟萬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三年。
7.發行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長期投資。
10.承銷方式:採全數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由董事長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由董事長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由董事長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5.簽證機構:本轉換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辦法就發行當時相關法令規定
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辦法就發行當時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俟報奉主管
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辦法就發行當時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俟報奉主管
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辦法就發行當時
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辦法就發
行當時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經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
准募集發行後及上述未定之發行條件待確定後,再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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