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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高振利被重判 院方隨即拘提進行預防性羈押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16 14:34


彰化地院審理大統長基公司不法油品案,今天一審宣判,公司負責人高振利因觸犯食品衛生法與刑法詐欺罪責,被重判十六年徒刑,當高振利在中午依法向派出所報到時,立即被刑警大隊拘提前往地院,將採取預防性羈押,以防被告潛逃!

(李河錫報導)


彰化大統長基公司爆發產製不法油品案已屆滿兩個月,彰化地院採取速審速決態度,在十六號上午進行宣判,地院發言人余仕明庭長表示,大統公司董事長高振利,觸犯食品衛生法中摻偽不實與刑法詐欺等罪責,部份依照一罪一罰原則,共計判處應執行十六年有期徒刑。

儘管高振利被重判十六年徒刑,對部份罪責還是採取消極不認罪,因此當高振利在中午依法向線西派出所報到時,彰化縣警局刑警大隊副隊長陳清表示,依地院指示前往支援,立即將高振利拘提到案,讓高振利是一臉錯愕,隨後被押往彰化地院接受審理。

院方表示,因被告高振利在犯後態度不佳,也沒有誠意解決後續賠償事宜,如今又被判處十六年有期徒刑的重罪,為了防範潛逃,才會執行預防性羈押的作為。(攝影:李河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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