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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14
2.公司名稱: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及美國GENERA CORP.已就繫屬於美國加州聯邦地方法院之反托辣斯
案民事集體訴訟,與民事集體訴訟原告達成和解,和解金額為二千三百萬美元,並提
供二百萬美金之產品折讓。原告同意撤回該案訴訟並拋棄相關權利。雙方律師將於近
期內依法向法院聲請初步許可確認該和解。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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