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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實施「15方正03」次級債券贖回的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06 07:30



1、根據《方正證券(601901,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次級債券(2015年第三期)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約定,「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次級債券(2015年第三期)」(以下簡稱「本期債券」或「15方正03」,債券代碼:125977)發行人有權於本期次級債券的第1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會規定的信息披露場所發布關於是否行使贖回選擇權的公告。若發行人決定行使贖回權利,本期次級債券將被視為第1年全部到期,發行人將以票面面值加最後一期利息向投資者贖回全部本期次級債券。贖回的支付方式與本期次級債券到期本息支付方式相同,將按照本期次級債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若發行人未行使贖回權利,則本期次級債券將繼續在第2年存續,且第2個計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在初始發行利率的基礎上提高300個基點。

2、根據201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及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授權,經執行委員會審議,公司決定行使「15方正03」發行人贖回選擇權,對贖回登記日登記在冊的「15方正03」次級債券全部贖回。


3、贖回登記日:2016年6月24日。

4、贖回價格:105.60元/張(含當期利息,且當期利息含稅)。

5、贖回發放日:2016年6月29日

6、贖回登記日次一交易日(2016年6月27日)起,「15方正03」次級債券將停止交易;本次贖回完成後,「15方正03」次級債券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台摘牌。

現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業務指南》和公司《募集說明書》等有關條款,就贖回有關事項向全體「15方正03」次級債券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贖回條款

公司《募集說明書》有關發行人贖回選擇權條款約定如下:

發行人有權於本期次級債券的第1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會規定的信息披露場所發布關於是否行使贖回選擇權的公告。若發行人決定行使贖回權利,本期次級債券將被視為第1年全部到期,發行人將以票面面值加最後一期利息向投資者贖回全部本期次級債券。贖回的支付方式與本期次級債券到期本息支付方式相同,將按照本期次級債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若發行人未行使贖回權利,則本期次級債券將繼續在第2年存續,且第2個計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在初始發行利率的基礎上提高300個基點。

二、本期次級債券贖回的有關事項

(一)贖回條件的有關情況

2016年6月29日為「15方正03」次級債券的第1個計息年度付息日。根據《募集說明書》的約定,發行人可於本期債券第1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決定是否行使發行人贖回權利。

(二)贖回登記日

本次贖回對象為2016年6月24日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15方正03」次級債券的全部持有人。

(三)贖回價格

根據公司《募集說明書》中關於贖回的約定,「15方正03」次級債券的贖回價格為105.60元/張(含當期利息,且當期利息含稅)。本次贖回的本金總額為10,000,000,000元,兌付第1個計息年度利息總額為560,000,000元。

(四)關於征收次級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1、個人投資者繳納次級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應就其獲得的債券利息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兌付兌息機構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兌付兌息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如兌付兌息機構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兌付兌息機構自行承擔。本期債券的個人利息所得稅征繳說明如下:

(1)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2)征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征。

(4)征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兌付兌息機構領取利息時由兌付兌息機構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兌付兌息工作的機構。

2、關於向非居民企業征收次級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對於持有「15方正03」次級債券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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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QFII、RQFII」)等非居民企業(其含義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根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以及2009年1月23日發布的《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等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當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在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後利息後將稅款返還本公司,然後由本公司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

(五)贖回程序

公司已於2016年5月1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發布了《關於行使「15方正03」次級債券發行人贖回選擇權的公告》,並分別於2016年5月17日、5月18日和5月19日分別發布了《關於行使「15方正03」次級債券發行人贖回選擇權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關於行使「15方正03」次級債券發行人贖回選擇權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關於行使「15方正03」次級債券發行人贖回選擇權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通知「15方正03」次級債券持有人有關本次贖回的事項。

公司本次執行全部贖回,在贖回登記日次一交易日(2016年6月27日)起所有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15方正03」次級債券將全部被凍結。

(六)贖回款發放日:2016年6月29日

公司將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贖回日登記在冊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發贖回款,同時減記持有人相應的「15方正03」次級債券數額。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於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贖回款,未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贖回款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後再進行派發。

(七)交易

贖回登記日次一交易日(2016年6月27日)起,「15方正03」次級債券將停止交易。本次贖回完成後,「15方正03」次級債券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台摘牌。

三、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金運營中心

聯系人:鍾婧雅

聯系電話:010-57398206

特此公告。

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6月6日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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