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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民國105年04月0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50,0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5年03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09370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二、茲將新股興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23,754,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37,545,000元整。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0,000,000元整。 (三)增資發行新股後之股份總額:共計28,754,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87,545,000元整。 (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六)辦理股務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北路三段199號4樓,電話:(02)2593-6666。 三、本次現金增資新股股票,擬訂於105年6月7日(星期二)發放並興櫃,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后: (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本次新股興櫃買賣日將 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 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寄發「股票發放通知書」,請股東填妥「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 (671)」,並蓋妥股東原留印鑑及提供股東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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