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總:公告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已全數轉換普通股並訂於104年1月13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08 17:45
(一)、依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如轉換公司債已全數轉換為普通股股份或已全數由公司買回或償還時下櫃。
(二)、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因債權人依據該轉換公司債發行辦法規定行使轉換權,且公司債已全數轉換為普通股,故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訂於104年1月13日終止櫃檯買賣。
(三)、原103年12月18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佳總三到期下櫃(104/1/19) 予以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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