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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5/26 2.公司名稱:恒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九條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 8.因應措施: (1)訂約日期:105年05月26日。 (2)代收價款行庫:凱基商業銀行城東分行。 (3)專戶儲存行庫:中國信託銀行西台南分行。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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