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台新金 丁克華:彰銀案應依「當年約定」走下去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05-23 18:15
彰銀。(鉅亨網資料照)
彰銀(2801-TW)經營權之爭,台新金(2887-TW)已於19日再提上訴,新任財政部長許虞哲今(23)日也表示決定依法聲明上訴。不過,新任金管會主委丁克華今天卻表示,當年彰銀壞帳很多,財政部採取公開招標,當時不只有台新金一家參與投標,因此,他認為,彰銀案應該「依照當時的約定,繼續走下去」;丁克華這段談話,市場解讀,丁克華站在台新金這邊。
彰銀經營權案,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駁回台新金向財政部求償新台幣165億餘元,以及改派台新金推薦董事兩項請求,但確認當年與財政部之「契約存在」,財政部在台新金仍屬彰化銀行最大股東期間內,不得妨礙台新金指派之代表人當選彰銀全體董事席次過半數之董事席次,雙方仍可上訴。
對此判決,台新金趕在5月19日520政黨輪替之前,向高院提出上訴。財政部長許虞哲今天也表達財政部立場,他說,經審慎研商後,財政部考量所持彰銀股權為全民資產,並為落實彰銀股東託付,兼顧股東、員工及全民權益,決定於法定期限依法聲明上訴。
不過,談到彰銀案,金融業主管機關-金管會主委丁克華表示,當年因為彰銀有很多壞帳,林全擔任財政部長時,財政部希望能讓彰銀重新經營,因此,用公開招標方式引進外部投資人,參與投標的機構也不只台新金一家,整個流程相當透明。丁克華認為,彰銀案應該「依照當時的約定,繼續走下去就可以」。
丁克華所謂「依照當時約定」,是2005年財政部公開招標彰銀特別股,承諾財政部將支持得標者取得彰銀之經營權。
此外,針對在野的國民黨立委,打算提出「二次金改真相調查與處理特別條例」草案,要重新調查新閣揆林全擔任財政部長時的二次金改;對此,丁克華表示,這個案子在國民黨執政時,反覆查了8年,都查不到法律上的責任,希望大家可以「正面向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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