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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一0五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1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2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5299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於105年2月1日經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及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2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04575號函核備在案。並奉台北市政府105年4月25日府產業商字第10583628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且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05年5月12日證櫃審字第10500125062號函同意於民國105年5月16日起開始於興櫃股票櫃檯買賣。 貳、茲將增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24,23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42,300,000元。 二、本次發行新股:普通股10,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100,000,000元。 三、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34,23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342,300,000元。 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採無實體發行。 六、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3-5000) 參、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5年5月16日(星期一)發放並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說明如下: 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撥入 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集保帳戶,請持證券存摺逕往該證券商處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股東,請儘速開立集保帳戶後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增資股票發放暨領取通知書」及填妥(673/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加蓋原留印鑑後,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3-5000)辦理領取及劃撥。參加集保之新開戶股東,尚未繳回印鑑卡及身分證影本者,務請一併繳交。 肆、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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