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洋紡: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 剩餘額度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5/05/11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變動原因: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私募普通股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 分次辦理,本公司於104年06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 15,000,000股,並得分三次辦理,每次辦理股數以5,000,000股為上限。截至目前為止 已完成私募增資發行普通股一次計2,500,000股,剩餘額度因期限將屆,本公司於 剩餘期限內已無繼續私募之計畫,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於剩餘期間內不繼續辦理, 並報告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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