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喜康:澄清105/05/11工商時報B2版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2版 2.報導日期:105/05/11 3.報導內容:報載「從事蛋白質相似藥開發F-喜康及東生華, 都將在今年下半年簽訂國際授權合約。」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上述報導內容係屬媒體臆測,公司不予評論。 相關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 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以重大訊息澄清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生物相似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 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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