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商住限購落地 新建商辦不賣個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06 08:13
通州商住限購令終於落地。
5月5日晚間,北京(樓盤)市政府發布《關於加強通州區商務公寓和商業、辦公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
通知中稱,自5月6日起,對通州商務型公寓交易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沒有住房的本市戶籍家庭或單身人士、已擁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家庭、在本市沒有住房且在本市連續納稅滿五年的非本市戶籍家庭。
此外,對已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單身人士及非本市戶籍家庭、已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本市家庭、納稅和社保不滿五年的非本市戶籍家庭將暫停出售商務型公寓,並且已購買的的通州區商務公寓將計入家庭住房套數。
另外,該通知還規定,新建商業、辦公項目應該按照規劃用途銷售,只能出售給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且上述單位購買後再出後,仍須出售給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換句話說,就是新建商業、辦公項目不對個人出售。該通知發布前由家庭或個人購買的再次出售時,可按原規定執行。
事實上,該通知將商務型公寓與商住做了明確區分,即個人仍可以購買商務型公寓,但需符合上述住房及納稅要求;而商業、辦公類項目將嚴禁出售給個人。
注意,這里的商業、辦公類項目針對的才是我們所說的「商住類」項目。
那麼,商務型公寓與商住類項目的區別在哪里,嚴格來說應從土地用地性質來劃分。
根據我國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需要,我國用地性質大致分為2大類、9中類和14小類,其中有明確規定居住用地R和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的區別。
簡單來說,商務公寓的產權性質為商務公寓,非純寫字樓,本質上是居住屬性為主,兼具商務辦公條件;而商住類項目,前身是商住類商業、辦公項目,用地性質為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以商業辦公立項,以商業辦公形式審批,驗收後再改成居住功能的用房。
而從通州作為北京城市副中心的角度來說,是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這一國家戰略的重要內容,產業發展尤為重要,因此抑制非住宅類的商業、辦公項目炒作,保持通州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讓「商住樓」回歸承載業態、為產業發展服務的本質就顯得尤為緊要。
中原地產數據顯示,在北京歷史出讓的通州運河核心區地塊大約10宗地塊中,類型為F3類用地,其中商務型公寓樓總體比例占市場潛在供應大約在10%左右。
「通州庫存的商改住項目數量在6000套左右,整體看這些項目將受到影響。」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因為要求企業購買,將影響起碼60-80%的成交。
成交數據顯示,四月份通州商住房賣出5016套, 環比3月份1272套的成交量猛增近4000套,個別商住類項目均價最高達到4.5萬元每平米。
去年8月通州區出台《關於加強通州區商品住房銷售管理的通知》後,通州純住宅成交大幅受限,導致商住類住房成交過熱,而早在去年9、10月份,就出現了不成文的對商住市場的限購規定,包括不能分割銷售,單套成交面積必須要大等等限售條件。
但隨後該限制條件有所放寬,通州商住類產品成交再次出現過熱勢頭,另據媒體報道,目前通州商品房可售住宅僅5538套,處於歷史低位,相比去年初的1.2萬套,下降了一半多,在此背景下,如不加控制,通州樓市極有可能出現失控的情況。
上個月大賣的某通州區商住項目開發商對和訊房產表示,「通州商住限購後,短期內銷量將大受影響,但預售價格等方面不會有太大調整,不過去化方式會有所改變,有可能改售為租,這也符合今天國務院會議上提到的鼓勵發展租房市場的政策。」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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